怀宁城乡居民 大病保险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5-11-21 09:11:00 发布人: 来源: 安庆日报 浏览量:

 怀宁县高河镇居民胡十一的女儿胡宝莉,于2014年底不幸查出患了白血病,花去医疗费用65.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基金按最高封顶线30万元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达26.1万元,大病保险民生工程再次给予报销13.2万元,大大减轻了他的家庭负担。“大病保险民生工程政策真是好啊,是党和政府救了我们全家啊!”胡十一激动地说。

怀宁县在实施这项民生过程中,由政府购买服务,城镇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分别由人保财险和国元保险公司具体承办,借助商业保险公司成熟先进的管理经验,确保充分发挥效益;同时简化操作流程,不让群众多跑一趟路,提升支付效率,积极与商业保险公司协调对接,加速保险审核,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2015年,筹集大病保险民生1154.98万元,所需资金从基本医疗基金中切块安排,城乡群众无需另行缴纳费用即可享受大病保险民生工程待遇,政策惠及6.5万城镇居民和61万农村居民。

上一条:全椒县西王镇认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下一条:安徽省农气中心组织召开水产养殖天气指数保险座谈会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