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 财政部金融司:农业保险提质增效 护航国家粮食安全

发布日期:2023-02-09 08:13:57 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

民以食为天,粮为邦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作为一种机制性安排,农业保险在稳定农户种粮收益、支持乡村振兴、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财政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引导金融保险资源流向“三农”领域,取得积极成效。

财政支持我国农业保险持续快速发展

我国在农业保险领域进行了长期探索,从解放初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到随后二十余年全面停办,从改革开放初期重启到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性保险持续萎缩,实践经验表明,由于农业生产风险高等多方面原因,纯商业性农业保险难以持续。2007年,财政部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拉开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序幕。

(一)初步发展阶段(2007—2011年)。2007年当年在6省(区)实施了水稻、能繁母猪等品种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此后5年农业保险补贴品种和区域逐步扩大。截至2011年,补贴品种扩大至天然橡胶、能繁母猪、公益林等种、养、林三大类14个大宗农产品,补贴区域拓展至全国大部分地区和部分中央直属垦区。全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从2007年的52亿元增长至2011年的174亿元。

(二)快速拓展阶段(2012—2015年)。2012年起,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将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费补贴区域扩大至全国,将糖料作物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并将大兴安岭森林保险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补贴区域进一步拓展,补贴品种进一步丰富,补贴体系进一步成熟。全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从2012年的240亿元增长至2015年的375亿元。

(三)转型升级阶段(2016—2018年)。2016年起,财政部持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将水稻、小麦、玉米制种保险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品种扩大至种、养、林三大类16个大宗农产品,并陆续开展了农业大灾保险试点、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等一系列改革试点工作。全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从2016年的417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573亿元。

(四)高质量发展阶段(2019年至今)。2019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由财政部会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国家林草局等方面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2019年至今,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出台了三大粮食作物、糖料蔗、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以及中央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等多项政策。2022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进一步巩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第一的地位。

我国已初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之路

我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近20%的人口,需要农业保险持续发挥保障种粮收益、护航农业生产作用。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推进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汇聚部门、地方、行业、研究院等方面力量和智慧,不断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

(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财政、保险监管、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协同发力,不断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办法相继出台,初步构建了符合国情的农业保险“四梁八柱”。同时,财政部推进全国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首次全行业农业保险数据互通共享,充分体现农业保险数据“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特性。

(二)发展脉络逐步理顺。从6省区到覆盖全国,从2007年玉米、能繁母猪等6个品种到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地方优势特色农业等数十种农产品,从“保物化成本”到“保完全成本或保种植收入”,在不断扩面、增品、提标的同时,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脉络逐步理顺,初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之路。

(三)补贴政策持续优化。2021年12月,财政部修订出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统一种植业保费补贴比例,扩大中央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范围至全国,并优化奖补资金分配方式。2022年,财政部首次开展农业保险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突出正向激励,推动地方发展农业保险提质增效。

(四)市场体系健康发展。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提高市场服务水平。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已由2007年的6家增加至30余家,多数省份有3家以上机构开展竞争;全国建成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点40万个,基层服务人员近50万人,基本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和95%以上的乡镇,在金融服务“三农”中居于领先地位。

(五)农民获得感显著提高。2022年,我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规模1192亿元,同比增长23%,为1.67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5.46万亿元,农业保险日益成为广大农户“定心丸”和农业生产“稳定器”。在南方寒露风、江浙沪台风、河南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后,农业保险均发挥了助力农户恢复再生产的重要作用。例如,2022年辽宁省康平县某农户约100亩玉米地因涝绝收,因投保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获赔10万余元,与自缴保费约1200元相比,受益倍数约82倍。

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前景广阔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位居全球首位,深度超过1%,密度超过500元/人,已基本完成阶段性目标。未来一个阶段,在稳步扩面、增品、提标的基础上,我国农业保险将以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发展目标,逐步实现从农业保险大国到农业保险强国的跨越。

(一)围绕惠农支农目标,合理规划发展优先顺序。我国农业保险以惠及农户为根本目标,首要任务是合理规划农业保险发展优先顺序,强化预算约束,保障好主粮、生猪、油料、糖料、橡胶等主要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物资,适应好农业保险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按照“中央发展大宗、地方发展特色”的思路,通过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积极支持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

(二)提升大灾保障能力,构建多层风险分散机制。我国农业生产分散、面广、受灾害影响大,构建完整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链条,对于筑牢应对农业大灾风险“安全网”“防护堤”、推动我国农业保险长期可持续发展、健全市场化防灾救灾体系具有积极意义,应进一步健全直保公司、再保公司、地方协同配合机制。

(三)加强数据科技赋能,夯实农业保险发展基础。近年来,各地和承保机构探索了卫星遥感、无人机、GPS定位、电子耳标、智慧农险服务等技术手段,科技应用深度不断增强,但仍存在信息化建设滞后、数据基础薄弱等问题,应加快推进全国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系统建设,打造“空天地”一体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精准度、精细度。

(四)鼓励保险产品创新,推动金融工具融合发展。目前享有中央或地方财政保费补贴及奖补的险种包括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多个品类,涉及农产品供应链多个环节。下一步,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落实好农业保险政策要求、深入研究保险方案、扎实评估惠农效果的基础上稳步探索,逐步提升与信贷、担保、期货等其他金融工具的融合度,实现“1+1>2”效果。


原载于《中国财政》2023年第2期

责任编辑:李艳芝

值班编辑:张小莉 陈璐萌

版式设计:郑景儒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