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合法团体。团体成员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在职工作人员。

产品特色:被保险人在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诊断其初次患本保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返回